根据《来宾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来政办发﹝2017﹞64号) 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复核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67户)名单公示如下(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本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凡对上述公示家庭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1年2月25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至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联系地址:来宾市城南新区裕达新世纪8栋8402。邮政编码:546100;联系电话:4231213。
附:来宾市城区2021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复核实物配租名单
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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