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烟草专卖许可证公告
来城烟专[2021]停告字第005号
因下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一个月,期满后,我局将依法予以收回:
许可证号码
企业名称(字号)
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营地址
451301150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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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秀红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石缘路99号奇石商贸城A座19号楼龙湾路68、70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城区烟草专卖局
2021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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